******有限公司委托,对观光小火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选择中标人,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LHZX******
2、项目名称:观光小火车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 (元) |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元) | 招标要求 |
1 | 1-1 | 观光小火车采购项目 | 20000 | 1220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
保修期:2年。 小火车需求数量:2辆 |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车辆上牌完成。 | |||||
交货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采购人制定地点 | |||||
付款方式: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支付合同金额。 |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
4.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
(1)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无法按照以上a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原件应胶状于投标文件,复印件无效)。
(2)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说明:
(一)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二)1、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②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4.4.供应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2024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9:00-12:00,14: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购买地址:******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1号新时代大厦2楼209室)******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可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6、公开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公开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报名或未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参与者将被拒绝。
7、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1月0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1号新时代大厦2楼209室
9、本项目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43号华夏工业中心配套楼5楼南侧-1
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1号新时代大厦2楼209室
邮编:361000 邮箱:******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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