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504-440118-04-01-416730 | ||
投资项目名称 | 增城专精特新产业园无人机制造及高新科技产业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增城专精特新产业园无人机制造及高新科技产业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增城专精特新产业园无人机制造及高新科技产业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街道塔山大道166号一栋301号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为6层的多层厂房;项目规模为①改造原有办公楼三层作为办公用房,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2610平方米;②改造原有厂房满足生产和研发需求,并且采购相关设备,厂房(一、二、四、五及六层)改造总建筑面积12011平方米;③研发区域改造建筑面积1285.94平方米;④展厅改造建筑面积686平方米。项目总层高6层,总高度约为32米,建筑物改造的总建筑面积为16572.94平方米,总投资约141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4600.00万元,涵盖办公楼、厂房、研发区域及展厅等设施的改造与建设;设备及技术投资约9500.00万元,最终以招标人批准的为准)。 | ||
招标内容 | ******消防、场地道路、设备采购安装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 包含设计各阶段(方案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等)的各项工作,技术文件编制及各类相关专题研究、现场服务、审核竣工图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详见设计任务书)。 2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深化设计、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包竣工图编制、按经设计复核过的设计图纸、设计概算等资料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等。 3其他 1)负责属于承包人范围内的报批报建,派出专人负责按发包人要求做好项目的相关报批报建工作、与相关权属单位及施工全过程******消防、环保、规划、节能、人防、防雷、质量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检查及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本合同的实施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2)除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收取的报批报建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外,其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 ||
工期(交货期) | 36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3633.8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5.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需要提供。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17日 12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8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8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8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塔山大道166号一栋30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层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戚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建设局企业库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