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互联互通高压外输管道安全现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有限公司互联互通高压外输管道安全现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M************035
2.3实施地点:周口市临港开发区汇林大道与舟山路交叉口1号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5******有限公司互联互通高压外输管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组织专家评审并负责与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对接及报告报送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踏勘、论证;
(3)组织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审,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并承担专家费、交通费等完成本次服务的所有费用。
2.6采购范围:互联互通高压外输管道全长约3.6km,管径D406.4mm,设计压力6.3Mpa,设计输气规模为7×104Nm³/h,管道具备正反输送功能。
2.7质量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安全评价通则》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组织踏勘:为确保供应商充分了解项目风险点,保障评审报告质量,采购人定于2025年6月13日上午9:30分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需按时参加。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应包含安全评价业务(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章)。
3.1.2 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所持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日期至少还有3个月的存续期限),业务范围须包含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3.1.3 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化工、安全等相应高级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缴纳1年或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盖供应商公章)。
3.1.4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一项自2022年6月1日以来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现状评价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合同、该合同价款结算过程中开具发票(发票提供部分或任意一张即可,不需全部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清晰可查,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供应商的资格业绩不作为评分标准。
3.2信誉要求
3.2.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2022年以来3年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未发生因质量、合同履行等方面违约或被投诉行为,具有稳定提供本次服务的能力和实力。(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
3.2.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2.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2.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cr/list)查询。
3.2.5******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其响应无效。
(3)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页供评审小组查看。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截图,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为准。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3其他要求
3.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同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交叉任职,若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17日18:00前,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 200元人民币/份(缴纳文件费用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的简称即可)
******有限公司
******银行周口荷花支行
账号:************01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费用的支付凭证盖章后,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4.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注: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供应商信息(即报名邮箱、报名联系电话、缴费人信息、招标文件下载IP、投标文件上传IP,投标文件上传联系电话、投标机器码等信息)进行自动对比,上述信息任意一项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6月18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 购 ******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临港开发区汇林大道与舟山路交叉口1号
联系电话:******(庞先生)
邮 箱:******
******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 址:周口市临港开发区汇林大道与舟山路交叉口1号
联系电话:******(李女士)
邮 箱:******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