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清湾港区铁路支线扩能改造工程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湾港区铁路支线扩能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已由******委员会(浙发改项字【2025】1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和自筹,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温州市乐清市既有乐清湾港铁路支线乐清湾站货场内。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项目新建1线束中欧班列集装箱装卸线,有效长为350m,采用正面吊进行装卸作业,装卸线南侧设正面吊作业通道和箱区,规划箱区箱位245个(重箱区200个,空箱区45个)。海关监管区设置围网,东侧和西侧各设置进出闸口1处,其中西侧为主闸口(按2进1出考虑,配地磅1座),2处闸口旁各设门卫室一座;口岸联检办公区设于东侧闸口处(海关围网外);设正面吊停放库1座,建筑面积约150m?;设海关查验仓库1座,建筑面积约450m?,仓库前设置有查验平台(16m×5m), 同时设置有海关检验检疫处理区、熏蒸消毒房、集卡缓冲区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2993万元。
2.3 招标范围:对本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实行全过程监理,承担本工程相应监理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的监理, 负责相应监理服务范围内各项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理和验工计价的工程数量确认等工作。
2.4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分1个标段,即第JL01标段。第JL01标段监理服务期:3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铁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与1个监理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22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col/col******16/index.html),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 未取得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5月6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人将于2025年5月6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10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楼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7-****** | ******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4栋601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