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3302
项目编号: ZC202411/15
项目名称:******人民政府新庄集乡白墩村三组西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96
最高限价(如有): ******.96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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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集乡白墩村三组西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 新庄集乡白墩村三组西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 | 1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96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96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后 120 日内施工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 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 (5)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执行。 (6)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 (7)支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创新、绿色建材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8)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注:(4)、(5)、(6)、(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时间 2024-11-26 08:30:00 至 2024-12-03 18: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12-10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服务中心
时间:2024-12-10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服务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平台,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ca 办理模块咨询相关事宜。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方式”。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项目,请各投标供应商办理二期 CA 锁进行投标。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海宝区8号综合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田晓平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童超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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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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