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支流杨明河流域臭水河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清水河干支流治理与农田整治单元)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水河支流杨明河流域臭水河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清水河干支流治理与农田整治单元)(项目名称)已由******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审管(投资)发〔2024〕2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9-640422-19-01-66394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西吉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吉县。
2.2项目概况及规模: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382.17公顷,河道治理包括臭水河主河道及5条主要支沟(白崖沟、大寨沟、黑窑洞峡沟、千羊河、马家西沟),治理总长度81.17公里,其中:臭水河主河道治理长度37.15公里,支沟治理长度44.02公里。
河流生态恢复治理措施:由格宾生态护岸、河道疏浚、新建过水路面、原取水工程维修四部分组成。臭水河主河道、白崖沟、大寨沟、黑窑洞峡沟、千羊河及马家西沟新建格宾生态护岸28.629公里,河道疏浚91处60.09公顷,新建过水路面5座,原取水工程维修2处,过水路面维修1处。
林草生态修复措施:由荒坡造林、荒沟造林、补植补造、草本植被、道路林和堤岸绿化六部分组成。臭水河主河道、白崖沟、大寨沟、黑窑洞峡沟、千羊河及马家西沟荒坡造林116.2公顷,荒沟造林27.89公顷,补植补造120.84公顷,草本植53.61公顷,道路林0.85公顷,堤岸绿化2.69公顷。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一标段(勘察):(1)工程项目的勘察;(2)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等其它后续服务。
二标段(设计):(1)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跟进等;(2)工程的初设概算及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清单编制及技术文件;(3)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等其它后续服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标段名称及内容具体见下:
清水河支流杨明河流域臭水河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清水河干支流治理与农田整治单元)勘察设计一标段;(本项目的勘察)
清水河支流杨明河流域臭水河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清水河干支流治理与农田整治单元)勘察设计二标段。(本项目的设计)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一标段(勘察):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二标段(设计):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根据宁高法[2018]47号《关于贯彻《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开标当天通过******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18时00分。
6.2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下同)。
6.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相关要求于上述时间及地址自行登录办理。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6.5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观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培训视屏》,尽快熟悉新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00 寻求帮助。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吉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吉县城政府街1号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商业中心二期11A301
邮 编:756299 邮 编:756000
联 系人:曹彦雄 联 系 人:余晶
电 话:******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